我在东京当剑仙_第324章 一剑(大结局) 首页

字体:      护眼 关灯

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

   第324章 一剑(大结局) (第1/2页)

    ??木村和树眉头微挑,本来他还想问问关于柳生康代的事情,是不是对方所为,毕竟他不能听柳生康代一面之词。

    ??但现在看来,这位竹田宽不管地位以及权势如何,为人已经丧心病狂到骨髓了,自己并不需要再去了解了。

    ??不过…

    ??木村和树开口道,“你怎么知道这件事?”

    ??按理说,竹田宽要杀自己,难道还会大庭广众之下明言?连伊东势这家伙都知道了?

    ??对于剑圣来说,伊东势好像只能算是小角色吧…或者以竹田宽这性子,估计伊东势在他眼里就和蚂蚁差不多,那么伊东势怎么会知道呢?

    ??“我爸告诉我的。”伊东势闻言,低声开口,“刚刚宴会的时候…”说到这,伊东势戛然而止,然后木村和树便听到这家伙,语气愧疚道,“我不能说…”

    ??竹田宽要杀木村和树,伊东势的父亲自然也是在场的,当时他以旁观者的角度看完全程,在得知木村和树竟然是剑圣的时候,也是震惊不已,一位高中生剑圣,这简直颠覆了他的认知,但竹田宽作为剑圣,笃定木村和树也是剑圣,自然是不可能出错。

    ??所以,伊东家主也考虑了起来,如果是以前他自然是不掺和这趟浑水的,但伊东势现在在木村和树手下学习符箓的画法。

    ??如果剑道家族能掌握符箓的话,那么其整体实力会大幅度提升。

    ??伊东家主完全是从家族的利益来考虑的,再加上竹田宽和木村和树都一样是剑圣,那么谁赢谁输还待定论。伊东家主觉得木村和树能小小年纪达到剑圣之境,必定有不为人知的底牌。

    ??当然,因为竹田宽在宴会上以情绪影响众人的威势,也让伊东家主忌惮不已。

    ??所以,伊东家主只让伊东势和木村和树说一声便可,其他信息就不要透露了。比如说竹田宽掌握了什么剑术、秘术之类的事情。

    ??伊东势谨记,所以刚想说的时候,想到老爸的叮嘱,不由左右为难了起来。

    ??木村和树笑了笑,“我知道了,就这样吧。”其实,他对竹田宽有什么秘术和剑术并不在意,以他御剑术的威力,甚至都不需要去和竹田宽交手,大概率就能将对方一剑斩死,但他也不会去说,正好可以用来试探一下其他人对他态度的转变。

    ??日久见人心,永远没有这种身处‘危机’的时候,能看透一个人的心。

    ??闻言,伊东势脑子一热,一咬牙,“等等…”随后他将宴会的事情,都一一说了出来,伊东势作为伊东家下一代家族继承人,他老爸自然不会在这种事情上对他有所隐瞒,甚至很多时候,他都会带着儿子参加这种宴会,然后询问儿子对事件的看法,言之有理就嘉奖,言之有误便教育。

    ??只不过竹田宽比较特殊,很多剑道家主怕儿子、女儿年轻,说话不经大脑,所以就没带去。

    ??再加上传承大会到了关键时候,这些年轻人也不适合和竹田宽见面。

    ??但伊东势是知道宴会发生什么的,所以当木村和树听到竹田宽仅凭情绪就能影响宴会里的人后,也不由对自然万情流,来了点兴趣。

    ??当然,影响情绪的功法在灵气复苏时代实在是太多了,他也只是感兴趣罢了。

    ??最让他满意的还是伊东势的态度,这才是他最满意的。

    ??“我知道了,就这样吧。”

    ??伊东势听到这句和刚刚一模一样的回答,却松了口气。

    ??刚刚木村老大给他一种生疏的感觉,现在的回答虽然相同,但那股生疏却消失了,取而代之的是和以前同样的态度。

    ??他不知道这样做对不对,毕竟违背了老爸的交代。但这样做,却让他心中舒坦了起来。

    ??之后,木村和树又接到了斋藤朋也的电话,和伊东势一样,但对方最后欲言又止,没有说出宴会的详情。

    ??倒是冢原瑞直让木村和树惊讶了一番,刚刚伊东势已经说了,冢原家主会让他儿子,也就是冢原瑞直来邀请他去飞鱼山,但冢原瑞直打电话过来后,第一句就是和伊东势一模一样的话。

    ??然后这家伙冢原瑞直这家伙,非常大胆,他明言,“木村君,你要觉得打得过竹田剑圣,你就过来。你要觉得打不过,你就订机票去国外。”

    ??“竹田宽不是让你过来邀请我参观传承大会吗?”

    ??“唉?木村君你知道了?”说着,冢原瑞直笑骂道,“肯定是伊东势那家伙说的吧,朋也那家伙性格虽然豪爽,但对于家里的命令一向不会违背。其实我爸是让我邀请你过去,但我觉得你那么年轻,还是剑圣,熬都能把那老家伙熬死。”

    ??“如果我跑了,你就不怕竹田宽报复冢原家?”

    ??“报复?”冢原瑞直嗤笑了一声,随后他轻咳了一声,“木村君,时代变了。如果你要过来,但输给了竹田那老家伙,那么我们冢原家会马上邀请国际狙击手给那老家伙来一枪,狙击枪不行就火箭筒,火箭筒不行就导弹…总能把这老家伙
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

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